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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应向人民法院提交哪些材料?
  发布时间:2013-11-27 09:40:22 打印 字号: | |
  (一)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详细联系方式,并亲笔签名或加盖公章;

  (二)生效法律文书副本、行政处罚、处理决定书;

  (三)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为个人的,应提交身份证;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其营业执照副本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四)证明文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五)授权委托书。如果申请人不能来本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执行的,授权委托书必须写明是一般代理还是特别授权,并注明授权内容;

  (六)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

  (七)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责任编辑:阳泉市郊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