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详细联系方式,并亲笔签名或加盖公章;
(二)生效法律文书副本、行政处罚、处理决定书;
(三)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为个人的,应提交身份证;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其营业执照副本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四)证明文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五)授权委托书。如果申请人不能来本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执行的,授权委托书必须写明是一般代理还是特别授权,并注明授权内容;
(六)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
(七)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