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基层法官流失愈发严重。相关数据显示,2008年至2012年间,仅广东省调离法院系统或辞职的基层法官人数即超过1600名。另据相关调查显示,在流失的基层法官中,除了直接从事一线审判执行工作的法官成为流失主力外,还有大量具备一定工作经验的年轻法官选择离职。基层法官的大量流失,直接导致基层审判力量的严重不足,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基层法官,身在审判第一线,是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公平正义的绝对主力。稳定基层法官队伍,意义重大。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尽管在众人的眼中法官这一职业神圣而庄严,理应受到更多青睐,然而事与愿违,神圣的职业不但未能吸引更多的人才,反而导致越来越多的基层法官纷纷选择离职或转行。人们不禁要问,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基层法官的流失?这一现象的背后又传递出怎样的信息?在深思之余,要如何有效应对?
基层法官流失严重首先源于工作压力的超负荷。基于经济社会发展转型期的矛盾多发,近年来法院受理的案件数量持续增多,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目前,不少基层法官每年人均办案数量已超过200件,有的甚至超过300件以上,深圳宝安法院2012年人均办案竟高达411件。除去双休日和节假日,法官平均每个工作日的办案数量超过1件,多的达到近2件。为完成办案任务,多数基层法官不得不采取“五加二”、“白加黑”等工作方式穷于应付,以致加班加点成为常态。面对高强度的工作压力,不少基层法官不堪重负,在趋利避害的本能驱动下,离职选择到其他工作压力相对较小的行政部门,自然在所难免。
基层法官流失严重也是职级偏低和待遇较差的现实反映。受政策限制,多数基层法院法官的职级长期偏低,晋升“天花板”现象严重,不少资深基层法官辛苦工作到退休仍然是科员级。职级待遇的低下和晋升的无望,导致基层法官“泯然众人矣”的消极思想严重,工作缺乏动力,对法院没有归属感,更愿意调往职级晋升相对较快的党政机关任职。同时,基层法官经济待遇较差,尤其是在一些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多数基层法官的工资每月仅有2000多元,只能勉强养家糊口。工作超额付出与收入严重不成比例的巨大反差,极大地挫伤了广大基层法官的积极性,势必让他们不得不对曾经引以为荣的职业重新审视、谨慎三思,甚至望而却步。
基层法官流失严重更是职业风险加大、职业尊荣感缺乏的综合效应。毋庸置疑,当前,受多种因素影响,审判权的独立行使尚未完全得到落实,外部批条子、打招呼等不当干扰时有发生,而内部层级管理的沉疴痼疾又导致审者不判现象的盛行,这些有违司法独立的因素常常令基层法官如履薄冰,身心备受煎熬,依法裁判的风险防不胜防。同时,由于司法权威没有真正树立,司法公信力偏低,基层法官身处矛盾纠纷的前沿,大量缠诉缠访的当事人“信访不信法”,随意对法官进行攻击污蔑,殴打、谩骂、恐吓等情形也屡见不鲜,部分地区甚至还出现枪击基层法院、向法官泼硫酸等恶性事件,基层法官的人身安全无法得到根本有效保障。多种因素的相互交织,不但让基层法官没有任何职业尊荣感可言,而且也让基层法官对职业风险加大不愿从事审判的认知产生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强化作用,致使基层法官的流失进一步加剧。
司法公正,队伍是关键。基层法官承担着全国80%的审判任务,是司法的中坚力量,其队伍的稳定事关司法事业能否健康发展大局。破解日益严重的基层法官流失难题,必须多措并举,标本兼治。既要从根本上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让基层法官从长期的超负荷工作压力中解脱出来,又要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基层法官的待遇,让他们真正对自己从事的职业产生归属感。而最为关键的,是要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健全法官职业保障体系的改革精神,提升广大基层法官的职业荣誉感。当基层法官不再为微薄的薪酬而苦恼,神圣的法官职业不再沦为养家糊口的工具;当基层法官不再为职业风险而战战兢兢,不再为职业尊荣感而翘首期盼,他们才可以安心地专注于本职工作,基层法官“孔雀东南飞”的不良现象才能从根本上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