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郊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75年2月,辖区地处太行山西麓,东与平定县相连,西与寿阳县毗邻,北与盂县交界,并且环抱阳泉市城区、矿区,同时具备了城市型、城郊型、工矿型、农业型县区的特点。环抱市区的区位,使阳泉郊区成为了阳泉市城市扩容主要载体、城市建设的主战场。
郊区法院于2016年4月25日整体搬迁至位于郊区荫营镇江正大街的新审判综合楼。设有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政治部、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8个内设机构,派出法庭有河底法庭、义井法庭和平坦法庭。
近年来,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郊区法院党组班子带领全体干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省、市、区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忠实履行审判职责,统筹兼顾、协调推进执法办案、司法改革、智慧法院建设、队伍建设、基层基础等重点工作,各项工作整体推进,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法院年均受理案件数为3300件左右,曾先后荣获“全省优秀法院”、“全省信息化建设示范法院”、“全省审判管理先进法院”等荣誉称号。2020年1月郊区法院执行局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2021年10月郊区法院司法警察大队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先进集体”称号。